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关于开展2023年煤矿救护队标准化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6-22 15:57:47     信息来源:救援指挥中心

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省能源产业集团及所属煤炭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矿救护队标准化建设,提升队伍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根据《矿山救护规程》(AQ1008-2007)、《矿山救护队标准化考核规范》(AQ/T1009-2021) 和《矿山救护队标准化定级管理办法》(应急﹝2022﹞122号)的规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决定于8月至10月份组织开展2023年全省煤矿救护队标准化考核定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按照《矿山救护队标准化考核规范》(AQ/T1009-2021)所列标准内容要求进行考核。

二、考核方法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救援指挥中心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考核组,对全省煤矿救护队进行考核、定级,并对考核结果及考核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公告、通报。

三、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为2023年8至10月份,按救护队自评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定级工作。

四、有关要求

1.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煤矿救护队主管部门要按照《矿山救护队标准化考核规范》(AQ/T1009-2021)标准要求,为救护队补充、更新救护装备,健全组织机构,配齐人员。各煤矿救护队要认真组织好各项训练,做好迎检准备。

2.做好自评申报工作。各救护队要严格按照《矿山救护队标准化定级管理办法 》(应急﹝2022﹞122号)要求做好自评申报 ,按照《矿山救护队标准化考核规范》(AQ/T1009-2021)明确的等级条件和要求自评,并于8月31日前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救援指挥中心提交自评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救援指挥中心在救护队标准化定级前按照自评申报材料进行抽查,自评申报材料和抽查结果不符,不予定级。

联 系 人:邵林

联系电话:024-8857890  024-88576890(传真)

邮    箱:153533633@qq.com

附件:2023年辽宁省煤矿救护队标准化考核方案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

                          2023年6月21日

附件:

2023年辽宁省煤矿救护队标准化考核方案

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矿山救护队标准化定级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2212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矿救护队管理,推动矿山救护队标准化建设,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决定在8月至10月份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省煤矿救护队标准化考核定级工作,考核方案如下:

  • 考核定级程序

    矿山救护队标准化定级按照“自评申报、审核、评定、公示、公告”的程序进行,原则上于队伍自评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的60个工作日完成定级工作。

    今年是网上申报第一年,各队要提前与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取得联系,及时提交规定的12项申报材料,做好网上申报工作。

  • 考核人员组成

考核工作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救援指挥中心牵头组织,抽调部分专家组成考核组。考核组名单如下:

组  长:

陈双喜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救援指挥中心主任

副组长:

邵  林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救援指挥中心副主任 

张钟友 国家矿山应急救援沈阳队副大队长

成  员:

邵家仁 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救护中心

总工程师

刘明辉  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救护大队

战训部主任

宋连程  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救护大队

直属中队中队长

赵  宁  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救护大队

战训、培训部部长

李宝东  阜新市地方煤矿救护队副中队长

赵华强  国家矿山应急救援沈阳队战训、培训部技术员

三、考核时间

根据各队自评申报时间不同,考核时间初步确定为2023年8月至10月,具体时间提前一周通知专家和被考核救护队。

四、考核方式、顺序及内容

  • 考核方式及顺序

1.考核方式

现场考核主要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按照《矿山救护队标准化定级管理办法》(应急2022122号)规定要求和《矿山救护队标准化考核规范》(AQ/T1009-2021)的规定内容考核相应项目。考核方式与历年相比有所变化,由3支及以下中队组成的大队对所属中队全部进行考核,4支及以上中队组成的大队参加考核的中队人数不得低于所属中队总数的三分之二。

2.考核顺序

结合历年工作经验,考核顺序为:理论考试>队列操练>闻警集合>入井准备>分组考核(第一组重点考核业务工作中的仪器操作、医疗急救项目,第二组重点考核技术操作项目,第三组重点考核综合体质项目)。

  • 大队考核重点内容

1.组织机构

救护大队的组织机构(大队指挥员人数不应少于5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大专以上学历、总工程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装备与设施、业务培训、综合管理;大队指挥员及业务科室人员的任命文件(以上级主管单位正式红头文件为准)。大队指挥员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培训证书(要求提供原件,复印件无效)。为全体指战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保险单据为准)。

要求指战员的体检在8月30日前完成(体检项目按照《矿山救护规程》(AQ1008-2007)中的规定执行)。

2.技术装备与设施

检查大队32项基本装备的维护保养是否达到标准(战备可用状态)《矿山救护队标准化考核规范》(AQ/T1009-2021)(表1)、设施是否齐全、救护装备及战备材料的账、卡、物是否相符,日常维护保养和专人管理等情况。

3.业务培训

是否制定大队指战员年度培训计划。大队指挥员按规定参加复训情况。协助矿山企业对职工开展矿山救援知识的普及教育情况。每年组织一次包括应急响应、应急指挥、灾区侦察、方案制定、救援实施、协同联动和突发情况应对等内容的综合性演习训练情况。按规定组织对矿山救护队和兼职救护队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及技能训练情况。举办矿山救援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和典型案例专题讲座情况。

4.综合管理

(1)准军事化管理

统一着装、佩戴矿山救援标志。日常办公、值班、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准军事化操练等工作期间,着制服;技术操作、仪器操作、入井准备、医疗急救、模拟演习等训练期间,着防护服。

(2)制度管理

制定大队指挥员和业务科室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内容包括大队指挥员24小时值班、会议、学习与培训、装备与设施更新维护与管理、战备器材库管理、车辆使用及库房管理、氧气充填室管理、事故救援总结讲评、评比检查、预防性安全检查和技术服务管理、内务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考勤和奖惩等工作制度(不少于14项工作制度)。

(3)计划管理

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内容包括队伍建设、培训和训练、装备管理、评比检查、预防性安全检查和技术服务、内务管理、财务管理和设备设施维修等。按照计划认真落实并分别形成工作总结。

(4)资料管理

建立工作日志(包含会议、学习)、值班、培训、装备及设施更新维护、评比检查(含标准化自评)、预防性安全检查和技术服务、事故接警、事故救援、考勤和奖惩等记录(不少于9种记录),并保存1年以上。工作日志由值班指挥员填写,其他记录按照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填写。保存人员信息、装备与设施、培训与训练、事故救援总结和工作文件等档案资料,保存3年及以上。

(5)牌板管理

悬挂组织机构牌板、救护队伍部署图、服务区域矿山分布图、值班日程表、接警记录牌板和评比检查牌板(不少于六种牌版)。

(6)标准化考核

每半年组织一次大队(包括全部所属中队)的标准化考核。

(7)劳动保障

    指战员应享受矿山采掘一线作业人员的岗位工资、入井津贴和夜班补助等待遇。配用氧气呼吸器工作,应享受特殊津贴。在高温、烟雾和冒落的恶劣环境中佩用氧气呼吸器工作的,特殊津贴增加一倍。所在单位除了执行医疗、养老、失业和工伤等职工保险各项制度外,还应为指战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体检指标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者年龄达到规定上限但未达到退休年龄的,所在单位应另行安排适当工作。

  • 大队所属中队、独立中队考核重点内容

1.队伍人员

救护中队的组织机构(中队指挥员人数不应少于4人、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技术员应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0岁等)、技术装备与设施、业务培训、综合管理等各项记录;中队指挥员及业务科室人员的任命文件(以上级主管单位正式红头文件为准)。中队指挥员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培训证书(要求提供原件,复印件无效)。要求指战员的体检在8月30日前完成(体检项目按照《矿山救护规程》(AQ1008-2007)中的规定执行)。

 2.培训与训练

新队员应通过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指战员应按规定参加复训。开展包括救援技术操作、救援装备和仪器操作、体能、医疗急救、准军事化队列等内容的日常训练。中队每季度组织一次高温浓烟训练,时间不少于3h。以小队为单位,每月开展1次结合实战的救灾模拟演习训练,每次训练指战员佩用氧气呼吸器时间不少于3h。

独立中队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做到以下要求:制定指战员年度培训计划。协助矿山企业对职工开展矿山救援知识的普及教育。每年组织1次包括应急响应、应急指挥、灾区侦察、方案制定、救援实施、协同联动和突发情况应对等内容的综合性演习训练。举办矿山救援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和典型案例专题讲座。

 3.装备与设施

(1)救援装备

检查大队所属中队或独立中队61项基本装备配备是否齐全及维护保养是否达到标准(战备可用状态)《矿山救护队标准化考核规范》(AQ/T1009-2021)(表3、表4中,小队基本装备配备38项、指战员个人基本装备配备14项)、设施是否齐全、救护装备及战备材料的账、卡、物是否相符 ,日常维护保养和专人管理等情况。

(2)技术装备维护保养

正压氧呼吸器按照说明书的规定标准检查其性能,自动苏生器:自动肺工作范围12-16次/min,氧气瓶压力在15MP以上,附件、工具齐全,系统完好,无漏气(气密性符合要求)。光学瓦斯检定仪、多种气体检定器、氧气便携仪等仪器气密性等各种性能良好,装备工具等达到“全、亮、准、尖、利、稳”规定要求。

(3)设施

有接警值班室、值班休息室、办公室、会议室、学习室、氧气充填室、装备室、装备器材库、车库、体能训练设施、宿舍、浴池、食堂和仓库等。独立中队还应有修理室。

4.业务工作

(1)业务知识及战术运用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的内容,按照百分制出题,业务知识考试时间为40分钟,由不少于二个小队参加考试。业务知识考试为闭卷考试,以第八届全国救援技术竞赛500题为主要内容,业务知识考试试卷由考核组提前准备好。被考核单位提前安排好考场,参加考试的相邻队员间距不小于1米,抄袭视为违纪,试卷为0分。

  1. 仪器操作

仪器考核项目包括10项内容。以小队为单位,每个队员随机被抽查3种及以上仪器进行考核(受检单位要准备10种仪器的说明书。由检查人员现场随机抽取检查项目,应知与应会各占50%,每名队员应知部分考核2个问题)。单个队员进行全部10种仪器考核时,按逐小项检查扣分方式计算。未进行全部10种仪器考核时,按抽小项检查扣分方式计算。小队中未参加考核的队员按扣该项标准分计算。小队所有人员的平均扣分为中队仪器操作扣分。

5.救援准备

(1)闻警集合

救护大队按出动两个小队准备,独立救护队按出动一个小队准备。接警后值班员立即按下预警铃,记录发生事故单位名称、事故地点、时间、类别、遇险人数及通知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后立即发出警报,并向值班指挥员报告。值班小队在事故预警铃响后立即开始进行出动准备,在警报发出后1min内出动。值班小队出动后待机小队2min内转为值班小队。

(2)入井准备

按规定,根据事故类别带齐救援装备。指战员着防护服,带装备下车领取、布置任务。正确进行氧气呼吸器战前检查(包括自检和互检),并做好入井准备,2min内完成。到达指定位置后,小队长整理队伍,下达战前检查口令。

6.医疗急救

医疗急救器材为必检项目,心肺复苏基本知识及操作、伤员急救包扎转运模拟训练随机抽考1项。(检查人员指定23名队员操作,被考核单位没有模拟人或损坏不能使用,此项不得分)

7.技术操作

申报一级救护队的单位,进行全部项目的考核,申报二、三级救护队的单位,随机确定(挂风障、建造木板密闭墙、建造砖密闭墙、安装局部通风机和接风筒、安装高倍数泡沫灭火机)2个及以上小项进行考核。所有技术操作项目佩用氧气呼吸器,并正确使用音响信号,中途不得将面罩摘掉或松脱,否则此项不得分;严禁在材料上设标记,否则此项不得分;按巷道规格拉线延长巷道5米,被考核人员和施工材料必须在延长线或巷道内,考核期间发现人员和施工材料越线,此项不得分。

8.综合体质

以标准建制小队为单位,按照《矿山救护队标准化考核规范》(AQ/T1009-2021)中6.8.2ai项考核(其中:激烈行动按照火灾携带装备);6.8.2j、k两项查看中队平时训练记录,未按规定进行训练,扣2分;综合体质考核中训练器械缺损或不符合标准(检力器标准:重量20kg,拉距为1.2米),该项不得分。

9.准军事化操练

(1)风纪、礼节

全队人员统一整齐着制服,正确佩戴标志(肩章、臂章、领花、帽徽),帽子要戴端正,不得留长发,胡须,不能佩戴首饰,全体指战员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队容

队列操练考核由三个小队参加,完成规定项目的操练。

10.日常管理

(1)值班室管理

电话值班室应装备录音电话机、报警装置、计时钟、接警记录簿、交接班记录簿、救护队伍部署图、服务区域矿山分布图、作息时间表和工作日程表。

(2)规章制度

制定并落实中队指挥员值班、小队值班和待机、会议、学习和训练、氧气充填室管理、装备维护保养与管理、战备器材库管理、车辆使用及库房管理、事故救援总结讲评、评比检查、预防性安全检查、内务管理、考勤和奖惩等工作制度。

独立中队还应制定并落实技术服务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

(3)任务管理

按照大队(独立中队)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制定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落实措施,严格对照落实。

(4)记录管理

建立工作日志(包括会议、学习)、值班与交接班、训练(包括体能、技能、模拟演习等)、装备维护保养、评比检查(含标准化自评)、预防性安全检查、事故接警、事故救援、考勤和奖惩等记录,并保存1年以上。工作日志由值班指挥员填写,其他记录按照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填写。

独立中队还应建立培训、装备及设施更新、技术服务等记录,并保存1年及以上。保存人员信息、装备与设施、培训与训练、事故救援总结和工作文件等档案资料,保存3年及以上。

(5)各类检查

按计划到服务矿井进行熟悉巷道和预防性安全检查,绘出检查路线及通风系统示意图。每季度组织1次标准化自评。

(6)内务管理

室外环境舒适、整洁畅通,室内保持干净、整齐、简便,宿舍、值班室物品悬挂一条线、床上卧具叠放一条线、洗刷用品摆放一条线。

(7)独立中队管理

统一着装,佩戴矿山救援标志。日常办公、值班、理论业务学习、准军事化训练等着制服。技术操作、仪器操作、入井准备、医疗急救、模拟演习等训练着防护服。

悬挂组织机构牌板、接警记录牌板和评比检查牌板。

指战员享受矿山采掘一线作业人员的岗位工资、入井津贴和夜班补助待遇。佩用氧气呼吸器工作,应享受特殊津贴。在高温、烟雾和冒落的恶劣环境中佩用氧气呼吸器工作的,特殊津贴增加一倍。所在单位除了执行医疗、养老、失业和工伤等职工保险各项制度外,还应为指战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体检指标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者年龄达到规定上限但未达到退休年龄的,所在单位应另行安排适当工作。

五、有关要求

1.严格遵守廉洁纪律。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和辽宁局党组有关廉政方面的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确保考核与定级工作顺利完成。

2.严格按照《矿山救护队标准化考核规范》(AQ/T1009-2021)和《矿山救护规程》(AQ1008-2007)规定内容进行考核,未达到标准按照规定扣分。

3.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按照《矿山救护队标准化定级管理办法》(应急〔2022〕122号)规定要求,凡与被评定矿山救护队有工作关系的专家及有关人员适用回避原则。标准化考核专家采取不固定形式,临时调派,请各救护队给予支持。

4.严肃考核纪律。各救护中队参加考核人员必须取得救护资格证或为参加年新招录队员培训班的学员,禁止考核过程中人员互换(发现各项目人员互换,每人次扣1分)。

5.规范考核仪器使用。考核中所用的仪器、设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严禁各队相互借用仪器、仪表和装备(发现各大队、中队之间互借仪器、仪表、装备和人员的,取消两队本次定级考核资格。小队之间互借仪器、仪表、装备的每次扣1分)。

6.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度。标准化考核后,辽宁局将按照规定在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矿山救护队进行公告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