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沈抚示范区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省能源产业集团及所属煤炭企业: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的通知》(辽安委〔2024〕5号)的要求,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辽宁省地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全省矿山开展2024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 辽宁省地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31日
全省矿山开展2024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的通知》(辽安委〔2024〕5号)的部署安排,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省矿山“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固本强基、提质强能,在全省矿山领域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推动矿山从业人员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提升避险逃生能力,推动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提高矿山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攻坚之战,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营造良好矿山安全生产氛围。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省矿山“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的组织领导,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辽宁省地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两局)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省安委会的总体部署,协调推进全省矿山“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
组 长:张永清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局长
丁明祯 辽宁省地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李希才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副局长
于明科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副局长
栗建军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纪检组组长
任伟宏 辽宁省地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耿文涛 辽宁省地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谭 灏 辽宁省地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崔忠会 辽宁省地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
成员由省两局监管监察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别设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政策法规处(科技装备处)和辽宁省地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联系指导“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具体工作。
各市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省能源产业集团及所属煤炭企业(以下简称矿山企业)负责本地区、本企业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的开展。
二、活动主题及时间
活动主题: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
活动时间:“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1日至6月30日。
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
“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6月至12月。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
1.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各矿山企业要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为重点,开展专题研讨、集中宣讲、辅导报告、撰写心得体会,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精髓要义,全力抓好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保持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新举措、新办法、新成效。
2. 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各矿山企业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辽宁省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宣讲,聚焦矿山安全生产核心,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隐患排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督促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讲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好局。
3.省两局组织开展阜新弘霖矿业“6.27”瞒报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一周年安全警示教育。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各矿山企业要组织学习观看《安全生产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典型案例解析片和“全民安全公开课”等,各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普法”等活动,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二)组织开展畅通生命通道宣传,守护矿山从业人员生命安全
4.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各矿山企业要聚焦“畅通生命通道”广泛开展宣传。要通过各种媒体渠道播放安全宣传、警示片,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各级各类媒体设置的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刊播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公益广告、海报等科普作品。
5.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各矿山企业要通过主要媒体、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网络直播平台等,结合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宣传《辽宁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和《企业内部事故隐患有奖举报制度》。充分运用举报奖励机制,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鼓励矿山从业人员争做安全生产的吹哨人。
6. 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各矿山企业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内容丰富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有条件的部门和企业要开展现场网络直播,集中宣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矿山安全政策法规、矿山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免费发放井下避险逃生手册、推送安全短信,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7. 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各矿山企业要充分运用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及抖音、快手等视频平台,开设“畅通生命通道”科普知识专栏和专题,积极推广安全文化优秀案例和成果。在办公大厅、文化长廊、户外宣传栏、荣誉室、文化墙等区域张贴宣传海报、安全标语、挂图等,展播“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宣传片等新媒体作品,扩大宣传面、影响力。
(三)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避险能力
8.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各矿山企业要吸取近年来典型事故灾害深刻教训,组织开展一次地面火灾事故和井下水害事故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升矿山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要组织矿山从业人员积极参加线上线下避险逃生公开课、避险逃生知识竞答、安全体验等活动,突出生命通道在避险逃生和应急救援中的关键作用。
9. 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各矿山企业要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积极组织参加“畅通生命通道”系列疏散逃生演练、“避险逃生训练营”短视频新媒体展播、“危急时刻之生命英雄”应急科普趣学、网络知识答题等全国性活动。组织员工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疏散逃生演练。
四、全省矿山“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主要内容
2024年矿山“安全生产辽沈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底结束。
10.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各矿山企业要深入宣传全省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围绕重点攻坚任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鼓励公众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发挥公众监督作用,推动矿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1. 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各矿山企业要广泛宣传发动、深入挖掘发现矿山安全生产领域的先进人物和事迹,积极组织和协调各类媒体搭建宣传推广平台渠道宣传报道矿山安全生产战线的先进事迹,展示新时代矿山安全生产领域干部群众的优良作风和斗争精神,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12. 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各矿山企业要围绕年度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引导和鼓励干部职工策划制作矿山安全生产公益宣传作品和畅通生命通道等内容的科普作品,积极参加全省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征集展播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意识,务求实效。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各矿山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认识,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将矿山“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工,明确责任机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拓展渠道,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等平台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尤其是要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予以宣传和公开曝光,推动矿山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活动期间宣传报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形成宣传合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格局,不断扩大矿山“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各矿山企业要加大矿山“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的统筹力度,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的整体协调联动,把各项宣传活动与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相结合,切实以宣传活动促进工作开展,保障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请各市、沈抚示范区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省能源产业集团及所属煤炭企业报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方案,明确1名联络员(见附件1),尽快报送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和辽宁省地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6月29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告和统计表(见附件2);每月29日前报送“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12月3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辽沈行”总结报告。活动总结报告和统计表均需加盖印章的电子版及纸质版。
联 系 人: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才慧杰
联系电话:024-88576895
电子邮箱:caihuijie2021@163.com
辽宁省地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孙者山
联系电话:024-86879803(带传真)
电子邮箱:mjjfgc@163.com
附件:1.全省矿山“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联络员信息表
2.全省矿山“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3.全省矿山“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姓 名 |
性别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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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手机 |
微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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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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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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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附件2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
活动项目 |
内容要求 |
活动进展情况 |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
各地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和各矿山企业开展专题研讨、集中宣讲、辅导报告。党政干部带头宣讲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讲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普法”“全民安全公开课”,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事故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解析片等。 |
开展专题研讨、集中宣讲、辅导报告( )场,参与( )人次; 党政干部带头宣讲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场,参与( )人次; 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讲安全( )场,参与( )人次,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普法”“全民安全公开课”( )场,参与( )人次;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事故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解析片等( )场,参与( )人次。 |
组织开展畅通生命通道宣传和演练 |
组织开展地面和井下事故等场景的应急疏散演练。组织参加线上线下避险逃生公开课、避险逃生知识竞答、安全体验等活动。各级各类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讲解安全生产知识,刊播公益广告、海报等科普作品。鼓励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制作传播安全宣传、警示片。宣传《辽宁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和《企业内部事故隐患有奖举报制度》。 |
组织开展地面和井下事故等场景应急疏散演练。( )场,参与( )人次;组织开展线上线下避险逃生公开课( )场,参与( )人次;组织开展避险逃生知识竞答活动( )场,参与( )人次; 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 )个,讲解安全生产知识( )次,刊播公益广告、海报等科普作品( )次; 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制作播放安全宣传、警示片( )部,累计播放( )次,宣传受众( )人; 开展宣传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活动( )次,制定实施内部事故隐患有奖举报制度的企业( )家,职工群众举报推动身边的隐患治理( )项。 |
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
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咨询日”,举办安全宣传活动,布置展板,展示生命通道布局和标识,设置咨询台讲解安全知识,发放文创产品。在社交媒体和视频平台开设“畅通生命通道”专题专栏,开展宣传互动活动。张贴宣传海报、安全标语、挂图等,展播“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宣传片等新媒体作品。 |
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 )场,参与( )人次; 举行安全倡议、安全宣誓和安全文艺演出等活动( )项,参与( )人次;布置展板( )块,展示生命通道布局和标识( )个,展示模型或VR体验区( )处;设置咨询台( )处,接受咨询( )人;发放文创产品( )份; 社交媒体和网络平台开设“畅通生命通道”科普知识专栏专题( )个,刊播宣传作品( )件,受众( )人; 张贴宣传海报、安全标语、挂图等( )件,展播“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宣传片等新媒体作品( )次。 |
推进安全宣传“五进” |
积极组织参加“畅通生命通道”系列疏散逃生演练、“避险逃生训练营”短视频新媒体展播、“危急时刻之生命英雄”应急科普趣学、网络知识答题等全国性活动。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机关、进矿区、进班组、进家庭。 |
开展“畅通生命通道”系列疏散逃生演练( )次,参与( )人;“避险逃生训练营”短视频新媒体展播参与( )人,结业( )人,上传视频( )部;“危急时刻之生命英雄”应急科普趣学参与( )人、网络知识答题参与( )人; 进企业活动( )场,参与( )人次;进农村活动( )场,参与( )人次;进社区活动( )场,参与( )人次;进学校活动( )场,参与( )人次;进家庭活动( )场,参与( )人次; 公众参与各类安全科普体验( )人次;各类安全科普宣教和体验基地免费开放( )家,共计( )天,参与( )人次。 |
附件3
全省矿山“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
活动项目 |
内容要求 |
活动进展情况 |
开展“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 |
组织和协调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安全生产重点举措成效和先进人物事迹,加大警示教育和问题隐患曝光力度,普及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知识。 |
报道行动措施及工作进展篇次,推广在优秀经验做法( )项; 制作安全生产公益宣传作品( )件、科普作品( )件; 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 )个;省级主流媒体曝光典型案例( )个,市级主流媒体曝光典型案例( )个,县级主流媒体曝光典型案例( )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