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救护队标准化考核规范》(AQ/T1009—2021)、《矿山救护队标准化定级管理办法》(应急〔2022〕122号)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关于开展2024年煤矿救护队标准化检查工作的通知》(矿安辽〔2024〕47号)有关要求,辽宁局救援指挥中心按照《矿山救护队标准化定级管理办法》定级程序步骤要求,已完成对铁岭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大队评定及公示(评定结果详见附表),现予以公告。
矿山救护队标准化定级有效期为三年,以公告确认时间起算。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
2024年10月30日
附表:
2024年铁岭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大队标准化考核定级结果公示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得分 |
考核等级 |
1 |
铁岭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大队 |
61.28 |
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