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是推进煤矿安全生产依法治理的重要体现,将对煤矿企业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制度、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发挥积极作用。近期,监察执法四处启动公职律师“送《条例》进矿山”宣贯活动。
在铁法能源小青矿,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公职律师张野结合《条例》出台背景、特点以及相关事故案例,深入剖析了重点条款,特别是对比原《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特别规定》法律法规,阐释了《条例》中的新要求与新规定,对《条例》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公职律师“送《条例》进矿山”宣贯活动有效推动了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煤矿安管人员准确理解和提前落实《条例》要求发挥积极作用。下一步,监察执法四处将把此次活动覆盖到辖区所有煤矿。
(张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