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防汛要求,进一步推动“八条硬措施”落细落实落地,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希才带队对辽阳市政府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组坚持“查企验政、督政促企”并重,以“四不两直”、明查暗访、杀“回马枪”等方式检查了辽阳县、灯塔市、弓长岭区、文圣区以及市直管企业15家,随机抽查停产停工矿山 4家,并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抽查考试等方式全面验证辽阳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
通报反馈会议上,与会人员集体观看了非煤矿山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监督检查组肯定了成绩,指出了不足,提出对策、建议,并制作PPT,再现违法违规场景,喧嚷通报效果。
监督检查组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真正把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完整全面准确落实到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重点抓好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落实落地和汛期矿山安全防范工作;要聚焦三年行动方案,在推动治本攻坚见行见效上下功夫。要高度重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清楚明确“本”是什么,“坚”在哪里,要组成专班进行顶层谋划系统考虑,有序推进务求取得实效;要聚焦履职担当,在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上下功夫。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坚持“三管三必须”,一体压实各级矿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辽阳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表示,监督检查组反馈的问题切中要害、令人警醒,提出的整改要求精准深刻、指导性强。辽阳市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反馈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制落实”,确保问题清仓、整改彻底;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全面落实矿山安全“八条硬措施”,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全面提升矿山本质安全水平。
辽阳市及涉矿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市及县(市、区)应急管理、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能源、气象、供电等部门主要负责人,鞍钢矿业、本钢矿业等重点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王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