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会同省应急管理厅和省地方煤矿安监局召开学习宣传两办《意见》暨矿山事故警示教育会议,动员全省各级政府、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矿山企业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确保四季度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永清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意见》的出台实施,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意见》提出了一整套、全过程风险动态管控工作机制,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和路径。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各矿山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执行自觉,把《意见》精神转化为完善工作的思路、强化工作的措施,推动辽宁矿山行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辽宁矿山企业数量和产量位居全国前列,在辽宁经济的发展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中仍将发挥重要作用。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各相关企业要理清矿业发展思路,抓住政策机遇期,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推动全省矿山行业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会议要求,各市县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逐项分解,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严格安全准入,积极引导淘汰退出,大力推动整合重组,向规模化、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会议强调,四季度是矿山事故易发多发期,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各矿山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牢固树立保安全就是保发展的理念、保安全就是保生存的意识。各级矿山监管监察部门对重大非法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各矿山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会议由辽宁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希才主持,邀请了中国煤炭报驻辽宁记者站、辽宁日报、东北新闻网等媒体参加。与会同志共同观看了阜新弘霖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瞒报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警示教育片,辽宁局救援指挥中心主任陈双喜同志对《意见》进行宣讲解读。
各市、沈抚示范区及所属县(区)分管矿山安全领导同志、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省能源产业集团及所属煤炭企业主要负责人、各国有煤矿矿长,主要非煤矿山企业分管矿业负责人等16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