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矿山安全监察工作会议强调:坚定信心 砥砺奋进 努力谱写辽宁矿山安全监察事业新篇章
发布时间: 2024-02-01 20:11:18     信息来源:办公室

2月1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召开矿山安全监察工作会议,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总结2023年工作成效,分析研判矿山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表彰先进,凝心聚力,全力推动辽宁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会议指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局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上下齐心、夙兴夜寐、履职尽责,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矿山安全监察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会议强调,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推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关键之年,抓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要直面挑战、攻坚克难、接续奋斗、砥砺前行,全力推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全力推进两办《意见》落地见效,全力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序实施,全力推进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八项硬措施落实落细,坚持预防为主,狠抓贯彻落实,深化源头治本。

会议指出,矿山安全生产仍处于爬坡过坎期,系统性风险仍然很大,安全管理基础薄弱。要着力提升矿山从业人员素质能力,推动矿山全员安全技能培训,突出强化外包施工单位人员避险意识培训。要着力推动精细化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督促矿山企业强化风险研判,加强过程管控,加强高风险作业管理,加强易忽视设施管控。要着力推进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健全重大隐患调查处理机制。要着力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矿山及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加强外包队伍管理,加强现场作业管理。

会议强调,要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推进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对灾害未查清、未探明、未治理到位、采动影响范围内普查不清的,一律责令停止采掘作业;全面推进矿山重大灾害治理,推进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转型;全面推进矿山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升矿山技防能力,积极推广露天矿山无人驾驶、卡车智能调度、智能化爆破、边坡雷达监测等成熟智能技术,推动实现“无视频不作业”和矿山入井人员身份唯一性识别技术应用。

会议强调,要强化督政促企、查企验政。要督促地方政府积极引导长期停工停产、资源枯竭的矿山关闭退出,加强停工停产矿山安全管控。要督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按期反馈建议的整改情况,对矿山安全问题久拖不决或对整改函、建议函不落实不反馈的,严肃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并通报上一级党委政府。要抓住关键人、关键事,将责任、压力层层传递到基层末梢,推动地方监管部门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会议强调,要敢做善为,全面提高监察质效。要以重大事故隐患为重点,强化闭合管理,常态化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错时抽查、杀“回马枪”等方式突击检查,持续开展省内异地交叉执法。要充分应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注重从断网、断线、平线、缺线等预警信息中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组织现场核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要严肃事故查处,严肃追究企业主体责任和实际控制人责任。要强化预警和应急响应,完善直达主要负责人的预警“叫应”和跟踪反馈机制。

会议表彰了2023年度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辽宁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机关全体公务员,离退休干部管理处、各事业单位处级以上干部,部分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参加本次会议。

(司跃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