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辽煤安政法字〔2019〕11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现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监察执法四处2025年2月8日作出的执法决定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监察执法四处行政处罚决
定信息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监察执法四处
2025年2月23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监察执法四处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公开信息编号 |
辽煤安监(四)罚[2025]处罚公开0001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兴煤矿。 |
决定日期 |
2025年2月8日 |
处罚事由 |
对事故隐患类违法行为的处罚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 |
处罚结果 |
对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兴煤矿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
决定书编号 |
辽煤安监四罚〔2025〕19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