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问题】

标题: 工作时间怎么衡量
留言日期: 2020-06-17 17:50:56
受理编号: 20190920-3441-3601322
姓名: 陈先生
办理状态: 已处理
内容: 劳动时间煤矿工人,从开会到入井,升井每天的十个小时以上,有一部分时间是在上井,下井路上这算不算加班

【答复】

回复日期:
2020-06-20 10:10:00
回复部门:
政策法规处
处理结果:

工作时间又称劳动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一昼夜和一周内从事劳动的时间。工作时间的长度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直接规定。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不遵守工作时间的规定或约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休息时间是在8小时以外劳动者自由支配的时间。 劳部发[1994]521文件中: 四、劳动者工作时间包括准备结束时间、作业时间、劳动者自然需要的中断时间和工艺中断时间。 (一)准备结束时间系指劳动者在工作日(班),为完成生产任务或作业的准备和结束所消耗的时间; (二)作业时间系指劳动者直接用于完成规定的生产任务或作业所消耗的时间; (三)劳动者自然需要的中断时间系指劳动者因自身的生理需要而必须中断正常工作的时间; (四)工艺中断时间系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中,因工艺技术特点的需要使工作必须中断的时间。 上井、下井路上应算工作时间之内,是否算加班应由本单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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